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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房价有可能进一步上涨 [原创 2008-03-31 18:41:08]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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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看到一个报道,说很多经济学家预测四、五月份会是房价集中下跌的时候。对于这样的预测,很明显,在民意上是可以加分的,但也有哗众取宠之嫌。就看这次这些人预测的依据,也就是对新成立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些言论的解读,也还只是断章取义的解读。这种作为本应该是记者的专利,现在却到了这些所谓的经济学家的身上,真可谓是全民娱乐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时,提出了四点:

一是从土地、资金两方面对廉租房的建设提供保证。并提出了今年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不能少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的指标,并指出今年中央将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的资金增加到68亿元,同时要求各地方政府增加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二是多渠道的帮助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这一点上特别提出了加大总价水平比较低的小户型、低价位房的供应和发展限价普通商品房。三是不主张提拐点。认为目前市场出现一些波动是正常的,同时也要防止房价过快下跌,而要保持房价相对稳定的势头。四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要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在这里提到公积金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的同时,还提到了要研究如何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分析上面的政策,可以得到几个信息。

一、国家将承担起解决人民住房问题的重任,已经不在只是把这一问题交由市场解决。如此一来,中高档商品房将和保障性住房拉开层次,从而避免购房人群的冲突,有钱的、追求享受的可以去购高档商品房,没钱的可以向国家申请保障性住房,再没有钱的,就住廉租房。

二、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一方面是从用地指标上进行了控制,另一方面是扩大了保障人群面,把处于“夹心层”的一批人纳入了保障计划。

三、商品房房价不但不会出现大幅下降,反而还有可能出现进一步上涨。由于用地的限制,商品房的供应量相应的会减少,虽然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多了,但除非是实在买不起房的人,一般有能力承受房价的人,还是不会愿意去住档次跟不上的保障性住房的;另外可以看到,提出公积金和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方案,目的就在于提高购房者的购买实力,购买实力高了,房价自然不会随便下降。

四、郊区商品房和低档商品房的房价会出现下跌。因为这一部分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在品质上的差异不会很大,而价格会明显的高于保障性住房,会在竞争中失去吸引力,降价可能会成为唯一的出路。

五、商品房成交量会出现严重的下降。由于保障性住房的上市,会分流一大批购房者,商品房的成交量也会因为购房者对其硬性需求的下降而随之下降。

六、因为成交量下降的原因,可能会有部分开发商因为资金压力而降价销售,但不会对市场整体趋势造成太大的影响。

总的来说,上面政策所代表的观点与去年温家宝总理访问新加坡时的观点是一致的,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目标应该是保证人人有房住,但不是人人都有自己的房子,也不是人人都买的起房子。当时温家宝总理看到新加坡的房价也非常高,但却保证了人人有房住,很受启发。事实上,中国香港的情况也和这差不多。

去年写过一些文章,认为商品房很有可能会成为奢侈品,现在看来,觉得商品房成为奢侈品的日子已经不远了,让有钱人再多出现钱,让没钱人享受国家的政策关怀,这才是和谐社会的解决之道,这样才会减少中低收入者的生活压力,让这些人的财富有成长的机会。所谓衣食住行,解决住的问题并不一定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房子,有一个能让天下大批寒士尽开颜的广厦就可以了,这个广厦主人是谁也并不是非常重要。

对于购房者来说,保障性制度建立起来之后,就算商品房价格涨的再高,也不会产生太多的压力。从购房者来分析,一种是自住型购房者,这类购房者,如果经济实力不好,可以购保障性住房,如果经济实力强,可以购享受性的商品房;如果又没有经济实力,又想享受高档的生活,这类人就暂且不说了。另一种是投资型购房者,这类购房者主要是用于投资,一定是有经济实力的,房价越涨,对其好处越大。

回顾这些年来对于房价的争论,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各方的利益不同,而国家的责任就是要平衡好各方的利益,这种必须从政策上入手,建立全面合理的制度,单独从市场的角度来调控,必然是帮助一方而损害另一方,这都是不可取的。现在这些政策的出现,正是说明国家已经将住房问题纳入了保障计划,承担起了解决人民居住困难的责任,同时也没有伤害到市场经济和商人的利益,可以算得上是一举多得。可以想像,如果这些政策能执行到位,房价将在两三年后不再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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